10月18日,質檢總局發布關于增加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機構的通知,其中有關增加建筑防水的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機構包括:合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范圍為膠粉改性瀝青和氧化瀝青類、有胎改性瀝青類、無胎改性瀝青類;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檢驗范圍為膠粉改性瀝青和氧化瀝青類、有胎改性瀝青類、無胎改性瀝青類、瀝青瓦、橡膠類、塑料類、聚乙烯丙綸類。
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各發證檢驗機構依法從嚴檢驗,確保發證檢驗科學有效。
其中,增加的許可證檢驗機構及承檢范圍有關防水材料的如下:
序號 | 單位名稱 | 產品名稱 | 檢驗范圍 |
1 | 合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 建筑防水卷材 | 膠粉改性瀝青和氧化瀝青類、有胎改性瀝青類、無胎改性瀝青類 |
2 | 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 建筑防水卷材 | 膠粉改性瀝青和氧化瀝青類、有胎改性瀝青類、無胎改性瀝青類、瀝青瓦、橡膠類、塑料類、聚乙烯丙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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