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級環保局的局長、副局長將由省級環保廳(局)黨組負責提名,黨組書記、副書記、成員由省級環保廳(局)黨組審批任免。
22日,環保部公布了中共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的《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對省級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實施“垂直管理”。這是十八大以來,我國第五個引入“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領域。
市級環保局將改變之前屬地管理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表示,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市級環保局將改變之前的屬地管理,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雖然仍為市級政府工作部門,但主要領導均由省級環保廳(局)提名、審批和任免,避免地方干擾。而縣級環保局將直接調整為市級環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其人財物及領導班子成員均由市級環保局直管。
市縣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上收
同時,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將上收,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省環保廳(局)通過向市或跨市縣區域派駐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市縣的環境監測職能也將上收,省級環保部門將統一負責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工作。現有的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將調整為省級環保部門駐市環境監測機構,由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人員和工作經費均由省級承擔。
河北等12省份提出改革試點申請
這項改革將率先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根據《意見》,試點省份由各省主動申報,環保部、中央編辦研究確定試點,試點省份改革實施方案須經環保部、中央編辦備案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根據計劃,試點省份要力爭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并形成自評估報告。
目前河北、上海、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貴州、陜西、青海等12個省(市)已提出了改革試點申請,并開展了改革實施方案起草等前期準備工作。
未納入試點的省份也要進行調查摸底,制定改革實施方案,力爭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調整工作。
地方環保管理體制改革有何要點?
管理體制
省級環保廳(局)→市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仍為市級政府工作部門。→縣級環保局
省級環保廳(局)黨組負責提名市級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會同市級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征求市級黨委意見后,提交市級黨委和政府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其中局長提交市級人大任免。
市級環保局黨組書記、副書記、成員,征求市級黨委意見后,由省級環保廳(局)黨組審批任免。
調整為市級環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領導班子成員由市級環保局任免。
環境監察
試點省份將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上收,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通過向市或跨市縣區域派駐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
環境監測
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轄各市縣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工作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負責,實行生態環境質量省級監測、考核。
現有市級環境監測機構調整為省級環保部門駐市環境監測機構,由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人員和工作經費由省級承擔。
■變化
機構
縣環保局將失去行政許可主體資格
此次“垂改”的重大變化之一,是對市縣兩級環保機構管理機制進行調整。
根據《意見》,垂改后,市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仍為市級政府工作部門,確保市級黨委政府環境履責有機構,有手段。但是縣級環保局將調整為市級環保局的派出分局,人財物及領導班子成員均由市級環保局直管。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表示,縣環保局成為分局后,不再是行政許可主體,它的許可責任將被交給市級環保局,按照市環保局的授權,承擔一些具體工作。
此外,現有縣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職能調整為執法監測,隨縣級環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級,由市級承擔人員和工作經費。
職能
環境監察將細分“督政”“督企”
垂改后,環境監察工作將進一步強化。《意見》提出,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將上收,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并通過向市或跨市縣區域派駐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實現“省督市縣”。
吳舜澤表示,垂改后,在環境監察方面將分出“新監察”和“老監察”。吳舜澤說,所謂“新監察”,就是省級環境監察部門要對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環保工作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即“督政”;而市縣兩級的監察,將重點轉向對屬地企業的執法檢查,即“督企”。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玉軍表示,執行“督政”這部分職能的人員不會特別多,有點類似于紀委的巡視,定期和不定期結合。“將來省一級也會在市里設立督察辦,派人員進駐。”他表示。
■追問
1新環保法提出,地方政府對當地環境質量負責,“垂改”是否會削弱地方的環保職責?
環保監測數據改為“裁判來打分”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表示,一定要摒棄垂改后地方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轉移到環保系統或上交到上級政府的錯誤觀點。垂改不是改變或弱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而是要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生態環境主體責任。
吳舜澤說,垂改后,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的監測、評價、考核工作,都由省環保廳統一負責。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玉軍說,原來的做法是被考核者提供監測數據,這樣就有修改數據的愿望,現在是誰考核誰監測,相當于由裁判來打分,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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